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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12 15:27:37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我院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宣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接受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接受宣汉县委的领导,负责其他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 独立核实政法机构1个。

3.人员情况 现有编制95人,其中政法编制88人,工勤编制7人。我院2016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87人,工作调整和正常退休,人员比2015年有所降低。退休人员39人(2016年度中3人死亡正常减员),执法执勤车辆11台。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二届四次党代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大战略”“双核双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21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要案11件21人,大要案率100%。二是大力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宣汉建设: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71件23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4件265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案件16件20人。三是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为梨耳村、天台村引进帮扶资金310万元,新修公路8公里。向阵地建设捐款5万元,为5名贫困学生送慰问金5000元,为贫困户送慰问金1.5万元。网上举报、网上查询、12309举报电话全部开通运行。四是狠抓从严治检,进一步明确2016年度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全院重大事项干警民主监督,检务监督每月定期通报,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以及规范抽调外出办案干警管理等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和制度执行力。六是切实提升干警素质,促进执法能力建设卓有成效。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院本年收入合计1616.04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诉和审判监督涉及国家机密,不公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6.04万元,占100%。

2016年我院本年支出合计16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51万元,占79%;项目支出342.53万元,占2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诉和审判监督涉及国家机密,不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16.0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3.89万元,下降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3.89万元,下降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82.58万元,占9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诉和审判监督涉及国家机密,不公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76.98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预算为1590.71万元,决算为1616.04万元。预、决算差25.33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调资导致行政运行增加,年度中没有项目经费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82.58万元,完成预算10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导致行政运行增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诉和审判监督涉及国家机密,不公开)。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6.48万元,完成预算10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导致的医保费用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6.98万元,完成预算1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人员调资导致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6.54万元、津贴补贴346.06万元、奖金2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6万元、生活补助61.72万元、奖励金165.50万元、住房公积金76.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
  公用经费13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83万元、水3.78万元、电费17.54万元、物业管理费5.96万元、差旅费2.47万元、维修(护)费16.45万元、培训费10.28万元、公务接待费3.51万元、工会经费34.75万元、其他交通费29.7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50万元,与去年的68.6万元减少了18.1万元主要是公车制度改革,减少了4个车辆编制,运行费用降低公务接待10.99万元,与11.32万元,比去年下降了2.9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50万元,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9万元,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0人次,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全部属于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5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诉和审判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05万元,比2015年增加94.03万元,增长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有车辆11辆,全部属于执法执勤车辆,其中:50万元以上车辆0辆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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