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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会签意见探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新实践路径
2024-04-19 15:51:47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宣汉县检察院与宣汉县法院、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办理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共享、协作分工、沟通会商等进行明确,并在专业支撑、赔偿系数确定、赔偿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探索,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提升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质效。

 

一是强化专业支撑。《意见》规定,食品主管部门应负责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鉴定工作,就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委托专业机构或领域专家出具专业意见,必要时可应检察机关邀请参与证据固定,提升案件证据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

 

二是合理确定赔偿系数。《意见》对惩罚性赔偿系数的确定进行明确,要求结合侵权行为人主观认知、危险程度、获利情况、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合理适用三倍或十倍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条款,提升案件监督刚性和可执行性。

 

三是探索赔偿金管理使用新模式。《意见》在赔偿金的管理、使用方面进行制度探索,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针对受侵害消费者设置三年的赔偿金受偿请求时效,并规定时效届满后未受偿部分赔偿金可用于其他受侵害消费者的司法救济或公益事业,从而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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