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宣汉县公安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2015-06-12 16:28:42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推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建设,6月3日下午,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与宣汉县公安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双方就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衔接、交流,并会签文件。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旭东同志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学锋同志出席会议。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相关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学习了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关于《达州市检察院、达州市公安局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办法》、《达州市检察院、达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重大命案案件质量管控的意见》、《达州市检察院、达州市公安局关于刑事案件移送、受理工作办法》、《达州市公安局纪委与达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席会议制度》四个规范性文件,意见一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会上还讨论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宣汉县公安局关于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宣汉县公安局重大疑难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规则(讨论稿)》、《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宣汉县公安局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工作制度(讨论稿)》三个文件,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文件内容,再行进行签定。
 
会上,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进行了交流发言,双方重点就刑事案件的移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批捕、公诉环节证据的要求和收集、联席会长效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
 
会上,检察院徐学锋检察长作了讲话。徐检指出,此次联席会议是在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的背景下,也是在当前司法以审判为中心、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宣汉县部分刑事案件出现质量不高的现实情形下召开的,无论是从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水平,还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此次会议的召开都是必要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在职能职责、工作目标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因此,两家要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完善相关机制,强化贯彻落实,形成打击合力,维护司法公正。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履行,不折不扣的执行,对讨论审定的三个文件内容要继续深化、完善,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会商解决。会上,徐检还建议:一是整理检察院案管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等发言建议内容并抄送县公安局;二是参照《达州市公安局纪委与达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制定《宣汉县公安局纪委与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制定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列席检察院检委会制度;四是将双方召开联席会的形式、联席会议内容等通过制定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将今天的会议内容由检察机关整理,会签形成会议纪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按照会议纪要的内容严格执行。
 
最后,副县长、县公安局杨旭东局长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在新刑诉法修改后、特别是在过去的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后,传统执法思维应向非传统执法思维、定向思维应向开放思维、狭义思维应向理性思维转变,才能提高案件质量。二要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此次交流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在以后的办案中要注意规范,各支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指导办案上,确保执法行为规范,确保案件质量。三要抓好对接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检察院案件进出口部门是案管办,公安局案件进出口部门为法制室,县级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严格执行。四要严格执行各种制度。针对上级机关联合签发的规范性文件和今天联席会议讨论审定的文件两个部门要进一步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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