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检察日报》第6版刊登《持续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一文,内容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黄连村党支部书记胡晓玲非常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多次走进宣汉县检察院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日,胡晓玲受邀参加宣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时,再次问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展。
该院“巴渠佑苗·蒲公英”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向代表介绍,针对父母疏于管教或管教方式不当、亲子之间缺乏沟通等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机关会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会同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工作,为其量身打造观护帮教计划,并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社工组织或者学校签订观护帮教三方协议。由法治副校长、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社工组织或学校组成观护帮教小组,通过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阳光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亲职教育、签订“家庭契约”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建立起亲密的亲子关系。
胡晓玲还了解到,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宣汉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在“教、矫、防”三方面上下足功夫,联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调查谈话2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督促监护令30份,开展“一对一”精准家庭教育指导5次,帮助23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4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持续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
胡晓玲对宣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特别提到,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较为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等区域,检察机关要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构建常态化、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帮助更多家长“依法带娃”。
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黄连村党支部书记胡晓玲非常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多次走进宣汉县检察院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日,胡晓玲受邀参加宣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时,再次问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展。
该院“巴渠佑苗·蒲公英”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向代表介绍,针对父母疏于管教或管教方式不当、亲子之间缺乏沟通等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机关会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会同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工作,为其量身打造观护帮教计划,并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社工组织或者学校签订观护帮教三方协议。由法治副校长、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社工组织或学校组成观护帮教小组,通过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阳光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亲职教育、签订“家庭契约”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建立起亲密的亲子关系。
胡晓玲还了解到,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宣汉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在“教、矫、防”三方面上下足功夫,联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调查谈话2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督促监护令30份,开展“一对一”精准家庭教育指导5次,帮助23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4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持续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
胡晓玲对宣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特别提到,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较为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等区域,检察机关要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构建常态化、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帮助更多家长“依法带娃”。
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