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4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32%。
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中型客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诉和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侦查监督、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