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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2023-06-01 10:56:07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智能化建设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产生方式为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拟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智能化建设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自2023年06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07日止9:00-17:00(北京时间)在宣汉县人民检察院124办公室通过U盘拷贝复制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响应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应与本项目询价邀请公告一致。

七、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响应文件提交到评审现场。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拒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活动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0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询价活动地点: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

十一、本询价邀请公告在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

联系人:聂文波

联系电话:08185713268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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